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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关于禁止销售易燃祭祀用品的通知

    信息发布者:东常村梁军
    2020-03-26 13:05:19   转载
    长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

    长子县民政局

    关于禁止销售易燃祭祀用品的

    通 知

    当前,我县已进入春季防火特险期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、县民政局就全县范围禁止销售冥纸、冥币等祭祀用品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
    一、广大人民群众应当革除弊习、文明祭祀,倡导鲜花祭祀,网上祭祀等文明祭祀方式,主动摒弃不文明行为。

    二、防火特险期间(3月24日-5月31日)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销售冥纸、冥币、纸扎实物等易燃祭祀用品。对销售冥纸、冥币、纸扎实物等封建迷信祭祀用的单位和个人,根据《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》第二十二条规定,由民政部门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没收,可以并处制造、销售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。

    三、对违反本通知、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,依法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。

     

     2020年3月24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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